根据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》(国务院令第682号)、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》(国环规环评〔2017〕4号)要求,现将深圳市大运综合交通枢纽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进行公示,公示内容如下:
项目名称:深圳市大运综合交通枢纽工程
建设单位: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
联系人:陈工,0755-23992979
建设地点:大运综合交通枢纽工程地处龙岗区大运新城片区
建设内容:本工程包含轨道交通14、16号线车站和交通核、大小里程区间、既有地铁3号线大运站改造和景观平台,实现交通枢纽功能;同步代建龙岗大道下沉工程共建段,预留龙岗大道下沉工程非共建段建设条件,预留16号线南延盾构接收条件,预留33号线(深大城际)区间通过条件。本工程动力照明负荷电源引自14号线大运站35kV供电系统,不再设置主变电所。本项目环评阶段总投资为总投资49.02亿元,环保投资4335.2万元,占工程总投资0.88%。
公示期限:2025年2月28日~2025年3月28日(20个工作日)
现对验收报告进行主动公示,公示内容见链接,包括验收调查报告、验收意见及其他说明。
链接: https://pan.baidu.com/s/1wF_U3b8I1wgZnyq4dcSapA 提取码: j73j